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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葡澳门威斯尼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支部制度

发布时间:2022-03-09 10:25:00 来源:新葡澳门威斯尼斯 点击次数:4965

第一条 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 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——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》,为加强公司党支部建设,推进支部建设制度化、规范化、标准化,结合本公司实际,特制订本制度。

第二条 公司党委委员、领导班子成员在自己参加党组织生活的支部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、座谈会等方式了解联系党支部的工作、党员的思想动态,听取意见并指导工作。

第三条 联系内容

(1)参加支部活动。每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至少2次;指导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;围绕新时期党建理论或实践动态,为支部党员上党课或作专题报告;结合重要党日,指导并参加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。

(2)指导支部工作。定期与支委会沟通交流,研判支部工作动态,找准支部工作问题,督促列出整改清单,协助补齐问题“短板”,切实推进支部工作。

(3)规范支部制度。帮助和指导支部落实好“三会一课”、组织生活会、党员民主评议等公司的党建制度,实现支部组织生活进一步走向规范和健全。

(4)创新支部建设。凝炼出有特色、可学习、可复制、可借鉴的支部工作新办法。

(5)开展工作调研。联系本支部所在部门的中心工作,听取支部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。

(6)走访慰问党员。结合节庆日慰问联系支部离退休党员、困难党员,了解他们的日常工作生活情况,帮助解决实际困难。

第四条 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完成各项联系任务,在每次联系支部时,将参加支部活动、指导支部工作情况及时做好相关记录。

第五条 各党支部要做好对接工作,及时请联系人参加支部活动、指导支部工作,并做好记录;同时定期向公司党委汇报联系对接工作情况。

附   则

第六条 本制度将根据工作实际适时进行修订、完善。

第七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要求不一致时,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。

第八条 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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